关于开展摄影比赛的通知
各分会:
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五中全会精神,落实好卫生计生委深化医改主题宣传工作,鼓励职工摄影爱好者用镜头记录下生活中的美好、感动瞬间,用影像记录所思、所感、所悟,弘扬主旋律,释放出行业正能量,医院工会特组织开展职工摄影比赛。
一、比赛主题
摄影内容可包括历史纪事(展现我院建院以来的重大事件,职工的工作以及业余生活情景)、城市风貌、自然风光、风土人情等。
二、参赛对象
全院职工。
作品上交截止时间:2016年 7月 20日。请各参赛人于截止日期前将摄影作品以电子图片形式(jpg、bmp等格式)报至党办(宣传科)。
三、作品要求
(1)参赛作品应紧扣四大主题:历史纪事、城市风貌、自然风景、风土人情。创作时间、地点不限。
(2)要求构思新颖,有创意,内容积极向上,具有较高的思想性、观赏性和艺术性。所有摄影作品不得出现不利于祖国、民族团结;影响身心健康等内容,否则取消比赛资格。
(3)参赛作品使用相机不限,黑白彩色均可,不收反转片,照片仅可作亮度、对比度、色饱和度的适度调整,不得做合成、添加、大幅度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。
(4)作品必须自行完成,不得抄袭。
四、注意事项
(1)参赛作品所涉及的名誉权、肖像权等法律责任,均由作者本人自负。
(2)参赛作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交送,参赛作品均不退稿。
(3)党办(宣传)对参赛作品进行展览,编辑出版及有关宣传活动的使用,作品不另付稿酬。
(4)本次活动解释权归院工会。
五、评奖标准及奖项设置
评奖标准:参赛作品需具有(1)主题性:对本次摄影比赛主题的表现与挖掘。(2)原创性:作品必须为参赛者原创作品(3)技巧性:取景构图,明暗处理,色彩处理,作品创意(4)人文性:作品是否生动,具有强大的鼓舞性,激励性,说服力和感染力。
大赛评委:本次比赛由院领导及资深专业老师组成评委,对参赛作品进行评选。
本次摄影赛设一等奖1名,二等奖3名,三等奖5名。
二0一六年六月二十九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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